QQ客服
首页 招商资讯 项目在线 政策法规 统计数据 会员服务 资讯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2007年02月01日 14:22]
    法经[2000]第24号

    2000年1月29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你院请示中涉及的问题,可参照上述精神办理。

    此复
 
 
    免责声明:
    本网站上关于中国招商项目库会员或他们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等)的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中国经济网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中国经济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经济信息网 ·中国投资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家统计局 ·网易
·搜狐网 ·新浪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网 ·人民网
·新华网 ·网易 ·搜狐网 ·新浪网 ·央视国际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网 ·中国网 ·新华网 ·人民网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广告服务友情链接
www.ce.cn www.cenet.cn www.chinaeconomy.cn
中国经济网 © 版权所有 京ICP证040090号